马明达
开通时间:..
最后更新时间:..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
(川教【201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10%,我院名额为54人。
二、评选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四)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人民一等奖学金以上奖励或国家级奖项,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的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六)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原则为同等条件下按照保保研成绩进行排序。
四、评选日程安排:
11月2日17:00之前:接受学生申请,将申请表交到科B363,申请表请在马明达老师教师社区下载;
11月5-6日:学校审核学生名单;
11月7-13日:公示名单。
PS :表格上交时交纸质档,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