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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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链接:会签表 (60)
办理科研相关的手续,基本都需要会签表,除非是下列情景:
1. 就某个特定的事项(如合同),之前办过会签表,留有当时盖章、签字的复印件,需要增加一份时。可以凭合同复印件直接去科技处办理
2. 所办理事物无法在会签表中表达,如需办理 标书相关的文件。需要自拟“情况说明”,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签章、盖学院公章,然后去科技处(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3. 其它无需办理会签表的事项(科研科会通知大家)。
办事流程:
0. 填表、项目负责人签字
1. (涉密项目) 请袁书记在保密审查意见中签署意见并签字
2. 请主管科研领导(饶院) 签字。
3. 如主管领导出差,到科研科办理 领导签章,并加盖学院公章
4. (如涉及财务)财务处 大厅 (B3-3楼), 请戴玉琴老师/于超老师 审核、签字;请王萍处长签字(主楼B2-304
);盖财务处公章 (主楼B2-303)
5. (如涉密),保密办(B2-424隔壁) 签字,盖章
6. 科技处 主管科室 签字、